为奖励在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基础、预防及临床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充分调动出生缺陷防治领域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新性和公益参与性,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改善出生缺陷患儿预后,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意,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于2014年7月1日设立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并对在出生缺陷防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单位进行奖励。
为做好2016年第二届“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评奖范围。2015年12月31日之前,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基础、预防及临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二)奖项设置。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设立五个奖项。
1、终身成就奖:授予出生缺陷防治基础、预防、临床领域的终身成就工作者;
2、杰出贡献奖:授予出生缺陷防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领域的杰出贡献工作者;
3、青年学者奖:授予出生缺陷防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领域的青年工作者;
4、科技成果奖:授予出生缺陷防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组织;
5、特殊贡献奖:授予出生缺陷防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领域的特殊贡献工作者或组织。
各奖项不分等级。
(三)奖励名额。
终身成就奖名额不超过1名;杰出贡献奖名额不超过3名;青年学者奖名额不超过5名。
科技成果奖单项授奖人数和单位数不超过15个;特殊贡献奖人数和单位数不超过4个。
二、评奖条件
(一)终身成就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长期致力于推进国家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进步,推进科技创新,取得多项重大科学技术突破,贡献卓著。
2、在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高水准学术成就者,获得出生缺陷领域业界公认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成果者。
(二)杰出贡献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在所在的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取得创新成果。
2、引领学科专业前沿,在本专业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杰出贡献奖分为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三个方向,各评选一名。
(三)青年学者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在出生缺陷防治领域取得重要科技成果,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科技成果奖。授予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组织:
1、授予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公民和组织。
2、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技成果奖候选人条件之一:
(1)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设计、实施项目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国际公认的突破性进展;
(6)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
3、科技成果奖候选单位条件
科技成果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的项目研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政府部门一般不应当作为科技成果奖的候选单位。
(五)特殊贡献奖。授予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组织:
1、积极参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组织的各种公益项目,为本基金会的出生缺陷防治公益事业做出特殊贡献。
2、在所在的出生缺陷防治专业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创新成果。
三、推荐申报程序及奖励评审
(一)推荐申报渠道。申报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需由以下单位和科学家推荐。
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所属医疗、保健、预防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2、中华医学会及专科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及专科分会、中华医师协会、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
(二)推荐申报方式。推荐单位以及科学家针对每个奖项推荐的项目、个人和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
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出生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包括《终身成就奖、杰出贡献奖、青年学者奖推荐书》、《科技成果奖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三)奖励评审程序。科学技术奖评选委员会,由我国出生缺陷防治领域德高望重、具有精深学术造诣、热心公益事业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经基金会邀请后,独立行使职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基金会确认并颁发证书、奖金。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sqx.org.cn/)在“科学技术奖”栏目下载推荐书,按要求填写信息。
(二)请将《推荐书》word文件刻录成VCD数据光盘。
(三)打印《推荐书》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原件。
(四)请将《推荐书》数据光盘及书面材料原件各1份寄送我办,申报受理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关于第二届(2016年)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延期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王明丽,张维
电 话:(010)64829181,13522741417,1581109201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605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邮箱:award@csqx.org.cn
附件: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终身成就奖、杰出贡献奖、青年学者奖推荐书》
4. 《关于推荐第二届(2016年)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016年4月22日
版权所有 ©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京ICP备19009484号-1 Copyright © 2011-20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595号 csq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