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早安天使”早产儿救助项目组已完成了项目第一批初审工作,本次初审通过7人。
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10-58815258反映。
请通过公示的患儿在“早安天使早产儿关爱专项基金”公众号,菜单栏点击“下载申请资料”,点击链接进入“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官网(http://www.csqx.org.cn)下载并打印“早安天使”早产儿救助项目申请材料模板,准备好申请表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医疗资料、医疗票据、诊断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所需资料清单》),已出院的请在14天内邮寄纸质资料至项目组;未出院的请在出院后30天内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B座8层,邮政编码:100089 ,收件人:“早安天使”早产儿救助项目组,联系电话:010-58815258),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组审核合格后将按程序拨付救助款。
“早安天使”早产儿救助项目组
2025年4月2日
“早安天使”早产儿救助初审结果公示
(第一批)
序号 | 患儿姓名 | 治疗医院名称 | 初审结果 |
1 | 董*琪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通过 |
2 | 董*瑜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通过 |
3 | 胡*仪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院区) | 通过 |
4 | 胡*佑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院区) | 通过 |
5 | 李*桐 | 四川省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通过 |
6 | 李*芯 | 四川省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通过 |
7 | 马*满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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